之前因為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回到家只是睡,寫一篇文章花了一星期才生出來,現在工作突然結束了,時間忽然多了出來,正好來寫寫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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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law firm給我們的福利很好,在我們工作的會議室裡,每天都有大量的Tropicana柳橙汁、咖啡、紅茶供應,偶爾還有baked cookies,穿著制服的侍者也會定時來更換新的咖啡及熱水。晚餐則是on the firm,每人每天有約加上小費US$17的預算, 有中國餐館、亞洲餐館或美式餐廳的menu讓我們點菜,之後再由paralegal負責幫大家在電腦上place order。一開始每人晚餐只點一道菜吃,到後來大家精了,開始合起來點菜,四五個人點了五道菜外加前菜甜點還不會超過預算,雖然不算豪華,但也算豐盛了。到後來law firm也精了起來,星期一到星期五改用catering的方式,由law firm的cafeteria為大家準備晚餐,只有難吃的烤魚、烤雞、義大利麵、沙拉、餅乾,簡陋許多。除了提供免費晚餐以外,law firm還安排car service每天晚上送我們回家,不論住得多遠、做得多晚,都有黑色林肯轎車送我們door to door到家門口,不用擔心晚上一個人回家或者天氣太冷之類的問題,非常幸福。

剛開始上班前幾天有些適應不良,想著這工作完全不需要用到頭腦很沒挑戰性,又因為90%以上的email是以中文寫成,一封email用眼睛掃一下就看完了,根本不消幾秒鐘就可以決定是否"responsive"或"non-responsive",不禁有些失望;又我們全體不是大陸人就是台灣人,除了跟law firm的legal support staff溝通或跟paralegal聊天外,完全說不上半點英文,也是一大缺點。然而上了幾天班後仔細分析起來,才發覺這是我做過最開心的工作。這裡沒有老闆監督我們的工作(註一),同事之間相處愉快,沒有爾虞我詐打小報告的情況(註二),薪水多,而且一點壓力都沒有,所以除了得長時間坐在電腦桌前以外,真是格外輕鬆。至於工作時間,除了law firm規定的每天必須做滿 10 小時billable hours外,要做多久是自己可以決定的。一開始大家在會議室規定的開放時間內來上班(星期一到星期五是早上八點半到晚上十點半,週末早上十點到晚上十點,不過週末hour不require),後來有人發現不論多早來,會議室都是開的,於是開始有人早上7點就來報到,就連星期六、日都不放過,每天做足14小時,就為了搶錢賺夠加班費,連聖誕節、跨年也一樣在law firm度過。一星期累積下來,就有約98小時的working hours,比較起來,平均一週只有65個working hours的我,實在比不上他們賺錢的幹勁。這批中國人,實在很能衝(註三)。剛開始工作一星期後拿到pay check,看到只努力一星期就有不少的薪水,還覺得很開心,不過把旁邊的人的pay check拿起來比較一番之後發現稅後居然差上一千多元,一開始拿到pay check的喜悅瞬間減少好幾個百分點。

原先星期六上班星期天在家休息的我,被刺激到了之後,接下來的兩個星期天我也開始去上班了,不過因為週末不require上班,我總是睡到自然醒,又洗了衣服做了家事才去,往往到law firm時已經是下午了,還是免不了被其他大陸同事虧:『咦?這是Deborah嗎?我們都以為你今天不來上班....』或『你週末是不是都睡到自然醒啊?』之類的。後來才發現,有好多同事週末都拼早上七點就來上班(坐我旁邊的Chen居然早上六點起床洗衣服,晚上上班結束後還去clubbing,真是太神了....)。前一星期週末我決定發奮圖強,跟同事撂下狠話要跟他們拼了衝業績,結果星期天我早上八點多到時還被大家讚揚一番。所以,這工作也不是一點壓力都沒有的,還是可以感受到大家每天趕著早起來上班的"peer pressure"的呀。

前幾天上班大家都工作地很認真,但到後來一天十幾個小時被關在會議室裡對著電腦看開始覺得無聊,於是大家開始閒聊起來,大至海峽兩岸情勢、美伊戰爭,小至誰從小在農村長大、誰是靠結婚移民的、豆奶跟豆漿的差別、減肥、服裝,幾次的聊天八卦之後,大家已經對其他二十幾個律師(註四)的祖宗八代都瞭若指掌。

悶得發慌之後另一個明顯的改變就是--開始對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關注起來。譬如有人會對著晚餐menu皺著眉正經八百地研究老半天,並且開始討論哪個好吃哪個不好吃;吃fortune cookie時會把fortune拿出來跟別人的比較(大家真是太無聊了,如果不是這個project,我想沒有人會真的對fortune cookie有半點興趣....),連檢查的email中出現的無聊的心理測驗或星座生肖分析,都能讓大家討論半天。若不小心看到公司的團體照,或者來應試者的照片,就會把大家吸引過來,並對著這些照片品頭論足起來,批評人家髮型不好看或眼睛太開等等。久了之後,大家甚至開始各顯神通,有人邊上班邊唱歌或吹口哨、有人上msn、有人在網路上購物看電影下棋玩遊戲、有人打瞌睡(甚至還戴上眼罩....),還有人把整本小說都看完了。最誇張的是還有人帶瓜子來嗑,整間辦公室瞬間像傳染病似的每個人都嗑起瓜子來,「ㄎㄚㄎㄚ」聲不絕於耳,連我們這群人裡唯一的老外及來監督我們的老美paralegal都開始有樣學樣,還聲稱吃我們的瓜子會上癮,就好像吃玉米花一樣,愈吃愈停不下來。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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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上面做second level review的律師因為不懂中文,無從監督或檢查我們的工作,我們做得好不好、稱不稱職他們根本無從判斷起,唯一有可能的,只有看我們寫的summary是否仔細而已。

註二:這裡不像其他的工作,同事之間有很大的的競爭,會耍心機使小手段。這裡因為是「有錢大家賺」,別人賺得多不會影響自己賺錢的多寡(唯一的可能是別人的工作時數愈長,這project就愈快結束),所以大家相處愉快,也居然沒有人打小報告說某某人在偷懶上網或溜出去之類的情事發生。

註三:比較起來,台灣人顯得閒散,除了我以外,另一個台灣來的女律師也請假了一星期跑去西岸玩。

註四:本來的30位律師,在第一個星期後被law firm刷掉幾個人,到project結束前幾天又發生坐在旁邊的男律師因為跟cafeteria裡準備食物的staff吵了一架而被fire掉的情形,以至真正留到最後的,只剩下2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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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bora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