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小貓的文章你平常在幹嘛,我也來說說對生活與工作的看法。
我念法律,唸書的時候一直以為作為一個法律人很屌,因為正義的化身/西裝筆挺在法庭上辯護/社會階級高/薪水高等等原因。我立志要做個financial/transactional lawyer,因為接觸的客戶都是大公司,接觸的案子都是幾百萬元幾億元的case,賺的錢比較多。且因為是專業領域,入門比較難,講行話時更可以顯出我的地位。
回台灣時進到律師事務所裡做非訟,也就是做所謂transactional的案子。譬如說哪家科技公司要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買/賣某機械原料需要簽約、在美國/香港上市、幫海外客戶設立公司,做公司併購/重組。聽起來感覺好像很厲害,但是說真的,我也只是幫那些有錢人大企業以「不違法」的手段幫他們達到他們要的目的,並沒有為這個社會實現多少正義或者帶給自己多大成就感,每次做完一個deal我總是不痛不癢,反而之前在美國的小事務所做訴訟時還有些意義,因為我接觸到的是一般individual,他們遇到的事情也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會遇到的,譬如說有人要離婚,有人租房子後跟房東鬧糾紛,或者賣盜版包包被抓(雖然這種case是我最不想接觸的)。
每天穿上西裝高跟鞋,提著公事包進出辦公大樓,腳步匆匆,如果哪天早點下班在晚上9點多回家還可以遇到鄰居,鄰居們都用理解的語氣說:「加班呀?」。如果晚上8、9點多回家的日子變多,媽媽都會擔心地問一句:「怎麼最近比較早回家?是不是發生什麼事?」好像只有加班才是正常的,如果早回家,代表不受老闆重視。跟朋友約吃晚飯,如果誰約晚上7點在餐廳見,朋友間還會暗中較勁,想著「這人工作真閒呀」!好像加班愈晚工作愈忙才能顯出自己的價值。如果有一陣子天天加班到半夜,週末也要進辦公室,就要記得隔天中午跟同事吃飯時要「不小心」講出這個事實,讓大家知道我的價值。只有與不同的事務所之間的其他法律人聊天時,若得知誰可以「正常」下班,我們才會「真正」羨慕他,認為他的工作真好。
我念法律,唸書的時候一直以為作為一個法律人很屌,因為正義的化身/西裝筆挺在法庭上辯護/社會階級高/薪水高等等原因。我立志要做個financial/transactional lawyer,因為接觸的客戶都是大公司,接觸的案子都是幾百萬元幾億元的case,賺的錢比較多。且因為是專業領域,入門比較難,講行話時更可以顯出我的地位。
回台灣時進到律師事務所裡做非訟,也就是做所謂transactional的案子。譬如說哪家科技公司要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買/賣某機械原料需要簽約、在美國/香港上市、幫海外客戶設立公司,做公司併購/重組。聽起來感覺好像很厲害,但是說真的,我也只是幫那些有錢人大企業以「不違法」的手段幫他們達到他們要的目的,並沒有為這個社會實現多少正義或者帶給自己多大成就感,每次做完一個deal我總是不痛不癢,反而之前在美國的小事務所做訴訟時還有些意義,因為我接觸到的是一般individual,他們遇到的事情也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會遇到的,譬如說有人要離婚,有人租房子後跟房東鬧糾紛,或者賣盜版包包被抓(雖然這種case是我最不想接觸的)。
每天穿上西裝高跟鞋,提著公事包進出辦公大樓,腳步匆匆,如果哪天早點下班在晚上9點多回家還可以遇到鄰居,鄰居們都用理解的語氣說:「加班呀?」。如果晚上8、9點多回家的日子變多,媽媽都會擔心地問一句:「怎麼最近比較早回家?是不是發生什麼事?」好像只有加班才是正常的,如果早回家,代表不受老闆重視。跟朋友約吃晚飯,如果誰約晚上7點在餐廳見,朋友間還會暗中較勁,想著「這人工作真閒呀」!好像加班愈晚工作愈忙才能顯出自己的價值。如果有一陣子天天加班到半夜,週末也要進辦公室,就要記得隔天中午跟同事吃飯時要「不小心」講出這個事實,讓大家知道我的價值。只有與不同的事務所之間的其他法律人聊天時,若得知誰可以「正常」下班,我們才會「真正」羨慕他,認為他的工作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