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我跟隔壁的韓國男生大衛隨口討論起目前工作document review的困境。我們都不喜歡做這份工作,但現在job market很差,這份工作似乎是可以讓我們pay our bills的唯一方法。何況光是十月份的失業人口就高達24萬人,失業率6.5成創十四年新高,有錢賺已經不錯了。接著我們開始如下對話:
大衛:『我昨天在網路上遇到以前law school的女同學,她說她在law school畢業後,在Merrill Lynch做compliance,結果因為工作太miserable,於是她辭掉工作後跑來做document review。結果又因為做得不開心,所以她搬回紐澤西跟爸媽住。住了一陣子後因為受不了所以又搬到紐約來住,長時間待在家裡也沒有出來工作,完全靠自己的savings過活,還花錢在看therapy和career consultation上。所以你我這樣還不算是最慘的。』我聽完後啞然失笑,這故事真是太悲慘又太荒誕了。
我:『我有個同事最近跑去South East Asia旅行。在行前他告訴我他已經存有六個月的savings。不過換做是我,如果我只有六個月的savings我是不可能不賺錢跑去旅行的。』
大衛:『是嗎?上次我去澳洲旅行時我只有兩個月的savings呢。』
就在這時一直沒有加入我們conversation的紐澤西人麥可突然開口問我說:『那你有六個月的savings嗎?』
我(暗暗藏住驕傲):『有阿。』
麥可:『你指的六個月的存款是什麼?是指房租呢,還是房租加上所有生活開銷?』
我:『全部啊。』
受到很大打擊的麥可說:『天哪,我目前的存款只夠我活一個月呢。其實我跟大衛剛剛提到的女生很像,我也有去看therapy,只不過是為了別的原因。而且因為帳單太多了,我的信用卡也只付minimum payment。所以剛剛聽到你們的談話讓我不太舒服….我真想向我爸要5000塊,如果他可以給我5000塊,就可以解決我目前的窘境了,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跟他要錢。雖然我爸也不怎麼有錢,不過他最近買了一輛corvette,所以應該是有5000塊的吧….』
實在太悲慘了。我忽然不太敢直視他的眼睛,臉上的表情變得很怪,心裡很抱歉,卻說不出安慰的話。想必剛剛跟大衛提到這個週末要去看open house應該給麥可相當大的刺激。不過麥可居然這麼坦蕩蕩告訴我們他的窘境,說完還自我解嘲吐舌頭,真是誠實地可愛。
大衛:『我了解你的意思,大家都在struggle啊。』
麥可問我:『你是怎麼存到這些錢的?』
我:『我的房租只有630,是你的一半呀。』
大衛:『我有幾個朋友從波士頓的學校畢業後搬到紐約來,她們三個女生在wall street租了一個studio,在studio裡隔了divided wall三個人擠在一起,每個人還要付800塊,真是太可怕了….』
麥可:『哎,我也不想做法律工作,可是又不知道該做什麼。如果真的要轉行的話,我到底能做什麼呢?難道要從頭開始嗎?』
大衛:『回學校念書吧。』
我:『我之前的同事現在正在申請MBA呢。』
麥可:『你朋友一定會後悔的,因為這跟律師一樣都是dead end job,除非那真的是他想做的事,否則如果只是因為這條路行不通而躲到學校,還要付巨額貸款那真的很糟。偏偏現在只要有一點點聰明的人都跑來念law school了。』
我:『如果你想轉行,但是回學校兩年出來後賺的錢比現在還少,而且中間除了貸款外,整整兩年的時間還沒有收入,你還會轉行嗎?』
麥可:『我不知道….』
於是我們的對話就在無奈中結束了。除了無奈,我也驚嚇於他們對saving觀念的輕疏。第一,為什麼大衛認為只要有兩個月的存款,他就可以安枕無憂去旅行呢?旅行回來後,銀行存款變成零,一切又要重新開始,難道他一點都不會有危機意識嗎?第二,麥可之前做過三年New York City counsel,之後又做了一年半的document review,照理說五年的時間應該存不少錢才對。為什麼他竟然只有一個月的存款,還淪落到要靠循環利息生活的窘境?我的工作年資沒有很長,中間又有兩年在台灣賺台灣薪水,照理說我的存款數目應該遠遠落後才是,怎麼我的存款竟是他們的數倍?分析原因,我猜測應該是因為:
第一、我在台灣沒有在外租屋(感謝爸媽)。
第二、我沒有大學貸款和law school 貸款(感謝爸媽)。
第三、我住在遙遠的皇后區,房租是他們的一半。
第四、下班後大衛要去聽演唱會,麥可要去跟人喝酒(怎麼要靠循環利息過活的人竟可以花二、三十塊去喝酒?),我要回家煮水餃吃。
果然這職業真是金絮其外敗絮其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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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一大群大陸人混久了之後,在說說笑笑間,也開始對對岸教育、社會、政治層面有更進一步的瞭解。來自大陸的小孩也許是受一胎化的影響,男生、女生從小的資源皆相同,沒有太重的男尊女卑觀念,也沒有台灣社會裡對女生的種種要求。我看到的大陸女生,個個都很放得開,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相當自在。他們也沒有台灣以前所謂的打罵教育,爸爸媽媽或學校老師從來沒有打過小孩,每個父母都是孝子孝女。做我隔壁的Chen說,她每次回家,爸爸一定會把水果一片片切好餵到她嘴邊上。除此之外,每個大陸人都很有企圖心,心態上與台灣人差異很大,除了他們的大國心態以外,大陸高於11%的經際成長,也讓他們想要回國貢獻,讓中國成為世界第一強國。跟他們聊天之後,突然覺得他們open up a whole new world for me,眼前的世界忽然寬廣了起來。
跟大陸人說話說多了,不但說話腔調受了影響,也跟他們學了不少有趣又常用的用語,聽久了之後我也不知不覺朗朗上口了起來。整理如下:
「死活」沒想到=萬萬沒想到
「打車」=叫車
「打水」=倒水
「傍大款」=釣凱子
福利「特」好=福利非常好
「肯定」是....=應該是,絕對是....
我「估計」是....=我認為是,我猜是....
悠著點=放輕鬆一點
xx人被「開」掉=xx人被fire掉
電腦「死機」=電腦當機
「破罐破摔」=反正都已經這樣了,就更自暴自棄去了
對買包包很有「癮」=特愛買包包
這節目很「火」=這節目很熱門
這人很「牛」=這人很厲害
GG=哥哥
MM=妹妹
到底「怎麼著」=到底怎麼樣
很「二」=很儍
你「太儍了」=這應該不用翻譯了吧
你「太弱了」=你太遜了
「簡歷」=屨歷
聲音很「幼」=聲音很嫩
「取」錢=領錢
洗面奶=洗面乳
還有,若別人要搭飛機,千萬不能說「一路順風」,因為對他們來說,如果是要坐飛機走的,順風會對起飛及降落造成危險....我就曾經因為對某位要提早飛回中國的同事說了一路順風結果被大家圍剿....
做這份document review工作,最大的收穫是交了幾個很好的大陸朋友。也許是每天長時間的工作(聊天?)讓大家培養了革命情感,上班的最後一天,大家像是班上同學要畢業一樣,依依不捨了起來,紛紛擁抱、拍照留念、還相約下班後聚餐。連我們的supervisor看了都嘖嘖稱奇,說從來沒有看過哪個做document review的人之間感情這麼好,多半是工作結束之後就各自解散。這份工作,對我來說也算是相當美好有趣的經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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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為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回到家只是睡,寫一篇文章花了一星期才生出來,現在工作突然結束了,時間忽然多了出來,正好來寫寫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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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law firm給我們的福利很好,在我們工作的會議室裡,每天都有大量的Tropicana柳橙汁、咖啡、紅茶供應,偶爾還有baked cookies,穿著制服的侍者也會定時來更換新的咖啡及熱水。晚餐則是on the firm,每人每天有約加上小費US$17的預算, 有中國餐館、亞洲餐館或美式餐廳的menu讓我們點菜,之後再由paralegal負責幫大家在電腦上place order。一開始每人晚餐只點一道菜吃,到後來大家精了,開始合起來點菜,四五個人點了五道菜外加前菜甜點還不會超過預算,雖然不算豪華,但也算豐盛了。到後來law firm也精了起來,星期一到星期五改用catering的方式,由law firm的cafeteria為大家準備晚餐,只有難吃的烤魚、烤雞、義大利麵、沙拉、餅乾,簡陋許多。除了提供免費晚餐以外,law firm還安排car service每天晚上送我們回家,不論住得多遠、做得多晚,都有黑色林肯轎車送我們door to door到家門口,不用擔心晚上一個人回家或者天氣太冷之類的問題,非常幸福。
剛開始上班前幾天有些適應不良,想著這工作完全不需要用到頭腦很沒挑戰性,又因為90%以上的email是以中文寫成,一封email用眼睛掃一下就看完了,根本不消幾秒鐘就可以決定是否"responsive"或"non-responsive",不禁有些失望;又我們全體不是大陸人就是台灣人,除了跟law firm的legal support staff溝通或跟paralegal聊天外,完全說不上半點英文,也是一大缺點。然而上了幾天班後仔細分析起來,才發覺這是我做過最開心的工作。這裡沒有老闆監督我們的工作(註一),同事之間相處愉快,沒有爾虞我詐打小報告的情況(註二),薪水多,而且一點壓力都沒有,所以除了得長時間坐在電腦桌前以外,真是格外輕鬆。至於工作時間,除了law firm規定的每天必須做滿 10 小時billable hours外,要做多久是自己可以決定的。一開始大家在會議室規定的開放時間內來上班(星期一到星期五是早上八點半到晚上十點半,週末早上十點到晚上十點,不過週末hour不require),後來有人發現不論多早來,會議室都是開的,於是開始有人早上7點就來報到,就連星期六、日都不放過,每天做足14小時,就為了搶錢賺夠加班費,連聖誕節、跨年也一樣在law firm度過。一星期累積下來,就有約98小時的working hours,比較起來,平均一週只有65個working hours的我,實在比不上他們賺錢的幹勁。這批中國人,實在很能衝(註三)。剛開始工作一星期後拿到pay check,看到只努力一星期就有不少的薪水,還覺得很開心,不過把旁邊的人的pay check拿起來比較一番之後發現稅後居然差上一千多元,一開始拿到pay check的喜悅瞬間減少好幾個百分點。
原先星期六上班星期天在家休息的我,被刺激到了之後,接下來的兩個星期天我也開始去上班了,不過因為週末不require上班,我總是睡到自然醒,又洗了衣服做了家事才去,往往到law firm時已經是下午了,還是免不了被其他大陸同事虧:『咦?這是Deborah嗎?我們都以為你今天不來上班....』或『你週末是不是都睡到自然醒啊?』之類的。後來才發現,有好多同事週末都拼早上七點就來上班(坐我旁邊的Chen居然早上六點起床洗衣服,晚上上班結束後還去clubbing,真是太神了....)。前一星期週末我決定發奮圖強,跟同事撂下狠話要跟他們拼了衝業績,結果星期天我早上八點多到時還被大家讚揚一番。所以,這工作也不是一點壓力都沒有的,還是可以感受到大家每天趕著早起來上班的"peer pressure"的呀。
前幾天上班大家都工作地很認真,但到後來一天十幾個小時被關在會議室裡對著電腦看開始覺得無聊,於是大家開始閒聊起來,大至海峽兩岸情勢、美伊戰爭,小至誰從小在農村長大、誰是靠結婚移民的、豆奶跟豆漿的差別、減肥、服裝,幾次的聊天八卦之後,大家已經對其他二十幾個律師(註四)的祖宗八代都瞭若指掌。
悶得發慌之後另一個明顯的改變就是--開始對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關注起來。譬如有人會對著晚餐menu皺著眉正經八百地研究老半天,並且開始討論哪個好吃哪個不好吃;吃fortune cookie時會把fortune拿出來跟別人的比較(大家真是太無聊了,如果不是這個project,我想沒有人會真的對fortune cookie有半點興趣....),連檢查的email中出現的無聊的心理測驗或星座生肖分析,都能讓大家討論半天。若不小心看到公司的團體照,或者來應試者的照片,就會把大家吸引過來,並對著這些照片品頭論足起來,批評人家髮型不好看或眼睛太開等等。久了之後,大家甚至開始各顯神通,有人邊上班邊唱歌或吹口哨、有人上msn、有人在網路上購物看電影下棋玩遊戲、有人打瞌睡(甚至還戴上眼罩....),還有人把整本小說都看完了。最誇張的是還有人帶瓜子來嗑,整間辦公室瞬間像傳染病似的每個人都嗑起瓜子來,「ㄎㄚㄎㄚ」聲不絕於耳,連我們這群人裡唯一的老外及來監督我們的老美paralegal都開始有樣學樣,還聲稱吃我們的瓜子會上癮,就好像吃玉米花一樣,愈吃愈停不下來。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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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上面做second level review的律師因為不懂中文,無從監督或檢查我們的工作,我們做得好不好、稱不稱職他們根本無從判斷起,唯一有可能的,只有看我們寫的summary是否仔細而已。
註二:這裡不像其他的工作,同事之間有很大的的競爭,會耍心機使小手段。這裡因為是「有錢大家賺」,別人賺得多不會影響自己賺錢的多寡(唯一的可能是別人的工作時數愈長,這project就愈快結束),所以大家相處愉快,也居然沒有人打小報告說某某人在偷懶上網或溜出去之類的情事發生。
註三:比較起來,台灣人顯得閒散,除了我以外,另一個台灣來的女律師也請假了一星期跑去西岸玩。
註四:本來的30位律師,在第一個星期後被law firm刷掉幾個人,到project結束前幾天又發生坐在旁邊的男律師因為跟cafeteria裡準備食物的staff吵了一架而被fire掉的情形,以至真正留到最後的,只剩下2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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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view from the law firm--overlooking No. 2 and No. 3 World Financial Center)
The new year has started, and I've been busy working around the clock from last December.
Here is the basic info of my job:
I am hired by a legal staffing agency to work for one of the big law firms in New York for a litigation case. The client of the law firm is one of the biggest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in the world, and its China operation is allegedly in violation of the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 ("FCPA").
Since this project involves a possible FCPA violation for the client's China practice, the US government has seized computers of 40 high-ranking officers of its China office to look for possible illegal operation (mostly from the emails). The emails were written in Chinese (simplified Chinese, of course), and that's how we came into place. Our job is to decipher the emails brought up from the seized computers, and help the firm decide if the client's operation or the order of the top notch officers is illegal.
Since the firm expects that there is whole lot of information to be brought up, several legal staffing agencys together have hired 30 Mandarin speaking attorneys to work on this project, and expect this project to last for 2-3 months.
The pay is somewhat equivalent to those who work for the big firms in New York, except we don't have bonus. It is paid at an hourly rate, and there is overtime ("OT") pay for hours worked in excess of 40 hours per week. In the beginning the law firm requires a minimum of 60 hours a week, possible to be pushed to 72-91 hours/week, but then we discovered that the firm is pretty flexible about the work hours. Since the pay is a lot higher compared to the average workers, and we can accumulate a good deal of money in a short time, some attorneys actually come from different states just for this project.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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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美國law school JD學生在L1、L2期間,學校會跟許多大事務所合作,安排讓這些大事務所來學校跟學生interview,只要成績不錯,通常都會被錄取,在L1或L2暑假到law firm實習(intern)(註一),如果表現良好,就會在law school畢業後,直接被該law firm offer作associate,並且贊助參加七月底的bar exam,所以正常來說,美國JD都是在在學期間就已經確定畢業後的工作,只是被錄取後,還要面對如果沒有考上律師而被踢除的壓力。
以上是針對排名前面的學校,成績不錯的學生才有的待遇。如果運氣差一點,因為L1期間成績不好(first semester, to be precise)而沒有被law firm hire作intern,那畢業後找工作就會比較辛苦,如同我們一般所熟知的找工作途徑一樣,在考上律師後不斷地寄resume給各事務所。但因為大事務所的工作機會早已經給了intern,所以找起工作來比較困難。
在之前美國景氣比較好,並且也缺很多國際人才的時候,大law firm也會來學校找LLM學生面試,但近幾年因為這些國際人才已經飽和,因此也只有排名前面的學校如哈佛,才會有事務所來學校跟LLM面試的機會。很不幸的,BU並不屬於名校之列,因此對於LLM學生,學校一年僅安排一次與大事務所面試的機會,給每個LLM學生一串事務所的名單及它們想要徵求人才的條件,如果你有興趣並符合所要求的條件時,學校可以幫忙安排,讓受邀請面試的學生在一月份時到在NYU舉辦的job fair與事務所面試,與其他東岸各大名校如Harvard、Yale、Columbia、NYU、Georgetown,甚至BC的學生競爭。由於有很多美國/歐洲事務所在歐洲/美國設立據點,或者有很多歐洲公司在紐約設立據點,需要會說歐洲語言或具有歐洲法律知識的人才,故拿到面試邀請的多半是歐洲學生,有人甚至可以拿到將近十家面試。日本人往往也有些面試機會。而台灣學生呢,在我在BU念兩個LLM期間,僅一位同學拿到Baker的面試邀請,其他人通通沒有拿到offer(原因應該很明白吧)。結果那位台灣學生得意洋洋地到NYU面試後,才不到五分鐘就結束面試,原因是China law degree is required,只得敗興而歸。
所以囉,對於在學期間沒有拿到job offer的JD或者LLM學生,畢業後考上律師變成找工作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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