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7, 2009 (Sunday)
一下飛機後,馬上跟室友J與好友Y吃了一頓dim sum. very jet-lagged.
May 18, 2009 (Monday)
昏睡了一整天之後,跟J去吃了一頓Peter Luger. After eating more than a month's Taiwanese food,big chunks of meat is just what I need. A very good way to celebrate my last week in the US.
May 19, 2009 (Tuesday)
開始認真地打包行李,並上網登廣告賣家具。與潔西席琳去Central Park Boathouse吃了一頓好的。雖然很想戴口罩出門,不過一想到紐約根本沒有人戴口罩而作罷。果然我的朋友們都跟我一樣害羞,席琳說她雖然也有帶著口罩出門,不過她根本不敢拿出來帶。潔西也是在家先吞了一包增強抵抗力的藥才敢出門。
春天一到,Central Park看起來非常綠意盎然。住在紐約這麼久以來,每次來Central Park不是太冷要不就是太熱,從來沒有像這樣好好在公園走過。我們從Central Park一路逛到一旁有名的Plaza Hotel,非常希望我能在Central Park拍婚紗照,並在老Plaza Hotel宴客。天不從人願。I am really gonna miss it here.
很高興一回到紐約我的英文就回來了。
May 20, 2009 (Wednesday)
離開紐約這麼久,累積了一大長list的代辦事項待處理。今天為了跑兩間銀行,得跑Flushing一趟,實在不想在這種敏感的時節跑到疫區,沒有辦法只好勉強戴著口罩出門。但這還是非常experimental,因為即使紐約目前證實得H1N1的人數已經多到三百多人,這裡還是沒有半個人戴口罩,所以我得不斷鼓勵自己,今天在回到家前絕對不能因為害怕別人的眼光把口罩拿下。何況上次我臉上塗了彩繪還不是就這麼不顧旁人指指點點的眼光一路坐地鐵回家?
實驗結果:一坐上7 train,隔壁的印度婦人一看到我坐在她旁邊,馬上逃走換到別的位子,還不斷把眼光飄向我。進到銀行後,一旁的男顧客朝我照了一張像(還有閃光燈)後馬上逃逸。怨嘆。
坐在回程的地鐵時,出乎意料地我旁邊的位子都被填滿了,讓我安心了一點。沒多久對面的黑人男竟然放了一個屁,我偷偷瞄了大家一眼,大家的鼻翼都抽動了一下,不過當然都默默忍受了,說時遲那時快一堆teenagers從別的車廂一路走到我們車廂,帶頭的男生忽然大喊:"God, it smells like my ass!"一旁善良的乘客們聽到都偷笑了起來。果然紐約有太多讓人需要操心的地方,戴著口罩在紐約晃來晃去真的不算甚麼。
這幾天因為賣家具的緣故跟各式各樣的人接觸,也是件非常有趣的事。印度男為了買我的電腦椅來到我家,坐在椅子上試了半天後,說他要問他哥哥,就頭也不回地走了。沒多久自稱是哥哥的人敲門進來了,在椅子上坐了好一會兒,試了半天後又頭也不回地走了。正當我納悶他們在搞甚麼鬼時,我的手機響起,說他們決定不買我的椅子...how very 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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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子才疏學淺,以前遇到以下問題時總是惶惶然,很想知道這世界上有沒有所謂“正確“的標準可以follow,故特此為文跟大家討教以下say no的藝術:
一、與男生第一次單獨出來時,他牽起你的手或做其他親密舉動,你會:
A、告訴他「請你不要這麼做」
B、把他的手撥開,假裝沒發生
C、默默被他牽手或做其他親密舉動,但下次不會再跟他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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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 skating at Bryant 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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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的這個星期以來,我從事著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算一算在這七天之內,我一共游泳兩次、打桌球一次、打羽球一次,相當充實愉快。
游泳
一個月前就開始search大小適中又離家近的室內溫水游泳池,一直到前幾天天氣忽然回暖,想想我也已經一年沒有好好動一動了,身體再不動就會僵化地更嚴重,所以硬逼自己收拾游泳裝備去游泳池。坐60號公車沿著Queens Boulevard開約45分鐘後,就到了在Long Island City的LaGuardia Community College校內的游泳池。這裡的價格是游一次要$5,三個月不限次數的pass要$65。雖然這座游泳池是長度25公尺的小游泳池,但因為我故意挑中午lap swim(不可在水道中間停下來,專門給會游泳的人游)的時間去,六個水道中只有四個水道有人,而且每個水道的寬度也是以前在台灣的健身房內小小游泳池的兩倍寬,所以蛙式的腳踢得再怎麼大也不會踢到隔壁水道的人。不過這裡的facility有點舊,shower room不是很乾淨,shower room的門上也沒有鎖。沐浴用品及locker room的鎖都要自己帶,不是很方便。
游泳完後那種身體暢快的感覺很舒服,所以第二天又跑去另一座位於Flushing的游泳池游泳。這座在Flushing Meadow Corona Park裡的游泳池屬於紐約市的property,是今年才蓋好的奧運標準池。這裡的水道隔成兩半,一半是open swim(給不太會游泳的人游的),一半是lap swim。Lap swim的那一半又隔成十個水道,每個水道都很窄。我是在週間的下班時間去的,所以人很多,平均三個人左右share同一個水道。我想大概因為這座游泳池蓋在Flushing,所以90%的泳客都是華人。雖然沐浴用品和鎖也要自己帶,不過因為游泳池是全新的,所以游起來的感覺很好。游一次也要$5,但是如果辦一年不限次數的pass只要$75,相當便宜。不過因為從家裡去得先搭地鐵再轉搭公車,從家裡出發到游泳池大約要花一小時,想到在寒冷的冬天裡還要跋山涉水去游泳就感到很猶豫。
桌球
這家在Forest Hills打撞球兼lounge的店內意思意思地擺了兩檯桌球桌,一桌一小時$20(不限人數),附球拍。小貴,而且空間不足,為了接球要撞到旁邊的牆壁很多次。
羽球
羽球是亞洲人的運動,所以東岸打羽球的人不多。室友好不容易找到在皇后區College Point一所高中有對外開放的羽球場,於是我們湊足四個人後就驅車前往。說是羽球場,其實根本是將籃球場隔成六個羽球court,又在地上貼上羽球的內框及外框而成。籃球及羽球的標線在地上貼得花花綠綠,看得有點眼花。因為紐約的羽球場很少,所以所有打羽球的人全部都跑到這裡來了,為了讓每個人都有上場打球的機會,每人上場時間限時20分鐘,時間一到就被coordinator換下來,休息20分鐘後才又輪到我們。由於每次身體warm up後就被換下來,所以打得不太盡興。每人入場費要$14(每次開放時間約三小時),如果沒有自備球拍,租一支球拍要$3。
結論是:紐約什麼都貴,又沒有車去哪裡都很不方便,難怪人人都要往gym跑。但是運動完身體舒暢的感覺真的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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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唸書的時候,交朋友一直是件很自然的事。有放假時大家呼朋引伴,成群結隊去賞楓去滑雪去party,也許只是因為想成為團體的一分子,為了不想被大家視為不合群的孤僻人物,所以有什麼活動就參加。現在想想,學生時期很多時候交朋友是身不由己的。出社會後,再也沒有學生時期時交朋友來得這麼順理成章,也許是個性已經定型,愈來愈不在乎曲高和寡,交朋友愈來愈挑。尤其是來到紐約之後,在這裡的交友圈等於從零開始,交朋友真的得很刻意很努力。然而住在國外,朋友總是來來去去,即使是本來常hang out的朋友有時也會因為各種原因而不再hang out,這使得碩果僅存的幾位朋友更行難得。
晚上跟女友Y跟她先生一起吃飯,席間提到去年年底我剛搬到紐約時跟當時房東兼室友K產生糾紛的事件。當時因為K說他擔心我會在他去度假不在家時偷家裡的東西,氣得我馬上搬走,要他把我多繳的房租還給我,而K反反覆覆,一會兒道歉說會還錢一會兒又反悔,兩人之間搞得相當不愉快。其實Y夫婦是我剛搬到K的房子住時,他們來參加K在家裡開的house warming party認識的。跟K鬧不愉快時,一度擔心讓Y知道後會不會讓Y夫婦的處境變得尷尬,因為Y的先生與K是同事,兩人還是大學及研究所學長學弟關係,所以我刻意不跟Y主動提及與K的糾紛。而且K在紐約的朋友也多,也擔心從此之後我會不會在紐約的台灣留學圈中名聲變差。事隔多月,晚上與Y夫婦吃飯聊到關於朋友的話題,Y先生這才提到他本來以為他跟K是朋友的,然而因為當時我跟K的糾紛,他們反而沒有那麼近了。我很詫異,難道我跟K的糾紛真的影響到Y先生跟K的友誼?原來當時糾紛發生時,K氣不過,又經過其他同事提醒說在Y的部落格里有提到Y跟我去外面吃吃喝喝的事情,所以K跑去質問Y先生,說既然Y跟我有來往,希望Y先生可以提供我的祕密給他,看我有什麼把柄可以讓他利用。Y先生覺得K所陳述的與我之間的爭執與Y從我blog上看到的差距頗大,又覺得K的說明不盡合邏輯,想要他幫忙挖掘我的把柄這種手段也太差。而且Y先生一拒絕幫忙K挖我的祕密後,K竟然對Y先生說他不夠義氣不夠朋友,Y先生聽完後對K覺得失望,此後也開始對K敬而遠之。
我聽完後,看了Y夫婦一眼,心裡其實非常感動又感激。我不好意思因為我與K的私人恩怨影響Y夫婦與K原本的交情,Y先生與K又是同事,如果鬧僵了工作起來也不會愉快。然而讓我意外又感激的是,當初我跟K的事件發生時,我跟Y只認識了一個月,中間只出去吃飯了一兩次,而我跟Y先生,除了在house warming party中聊了兩句外,根本沒有私交。何以Y夫婦在我跟K的爭執中竟然選擇去相信認識不太深的我,而跟認識了幾年的K漸行漸遠,我有一種被伯樂瞭解被相信的感動。這幾年看多了「朋友」之間耍心機勢利眼互相看彼此是否有利用價值,今晚我忽然覺得胸中有股暖流,像剛喝下的青島啤酒一樣暢快。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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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Facebook真是個恐怖東西,除了可以找到失散多年的朋友外,也會被不想被找到的人找到。今天打開信箱時收到凱文從Facebook寄來要加我為朋友的邀請信,嚇了我一跳,再仔細一看,有這種怪姓的,真的是凱文啊。不是很想加他,心裡很狐疑為什麼凱文要加我為朋友,並且強烈懷疑Facebook的功能到底是什麼的同時進到他的profile翻出他的照片來看,才發現真的是不得了。凱文把他從小到大的照片都放上去了。我沒有費心尋找小學畢業照裡哪一個才是凱文,但是凱文高中時期的照片就真的很驚人。高中時期的凱文要仔細看才可以發現跟現在的凱文是同一個人。除了臉蛋清秀、身材非常非常瘦以外,還非常時髦—-頭上居然戴了頂藝術家帽,有的時候還戴圓頂帽,身上穿的衣服也頗有品味,跟現在的凱文完完全全不同!真的讓我目瞪口呆,嘴都合不起來。原來人的身材可以變化地如此劇烈。我到底要不要加他為朋友呢?加入了又要幹嘛呢?
之二
根據這幾個月以來的經驗,我終于歸納出一個結論—-只要是在這裡長大的男人,不管年紀多大、有沒有女朋友、是不是還在辦離婚中、是不是對你有意思,都一定會flirting(其實女的也是)。最經典的大概就是Jose的"Are you going to miss me?"。馬克也很會:"You know I make your heart race",最意外的是看起來很geeky的湯馬克在跟我討論要幾點見面吃飯時居然也會:"Are you going to dress up? Cause then I will have something to look forward to"。其實我也可以理解flirting有時候的確可以增進情趣,按照馬克的說法:"It is fun!"。然而我只會對男朋友撒嬌(不過這不叫flirting呀),對不是我男朋友的人或者我沒有意思的人,我為什麼要flirt?於是不習慣flirting的我就被看作是不sensual或不sexual,簡單說就是沒有女人味。還有,為什麼動不動就把sex掛在嘴上呢?大部份的人都在第一次跟我出去吃飯時就提到他對性的態度(尤其是casual的態度),順便探我隱私(真的,除了Jose從來沒提過以外)。我真的不習慣呀!
之三
從上次被鎖在門外之後心情就一直很低落,不但做很多事情都不順,對很多事情沒有耐心,也容易跟人有口角。平常總是自己幫自己打氣,但也許是冬天來了,天天都覺得寂寞。但這裡的冬天長達七個月(案:只要是得穿毛衣的天氣就是冬天),得找個方法lift my spirit up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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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pm
星期一晚上下班回到家正要掏鑰匙開門時,赫然才發現家裡鑰匙在前一天去超市買東西時被我拿出來,忘了放回上班包包裡。勉強維持鎮定打電話給室友,心裡祈禱室友要不是在家,要不就是像上次一樣,剛好就在附近,五分鐘後就回家救我。然而天底下沒有這麼幸運的事,這次室友人在Astoria,並且不久後就要開往紐澤西的Newark機場,可能超過半夜十二點才會回到家。超過半夜十二點才會回到家?!我聽完後就像血被抽掉一樣,整個人呆掉了。現在趕到Astoria至少也要二十分鐘,看來是無法跟室友meet。如果我在室友開車下highway經過Chinatown時剛好趕到Chinatown,也許可以跟他拿到鑰匙。然而現在趕到Chinatown,至少還要一小時,室友開上highway只要二十分鐘就會到Chinatown了,看樣子我是趕不及了。看來在外遊蕩到半夜是無法避免了,頭開始暈眩起來..我不要啊~~~~
7:50 pm
走到附近的mall,一邊等室友的電話,一邊想找地方坐下來,晃來晃去穿著高跟鞋的腳相當不舒服。趕快想想,到底還有什麼可以在半夜十二點以前拿到鑰匙的方法,或者沒有辦法非得等到室友回家的話,我可以去哪裡消磨五個小時的時間呢?腦子裡不斷地閃過各種可能方案:
方案一:室友的朋友住在Chinatown附近,可以在室友開車經過時跟室友拿鑰匙,然後我再去Chinatown跟那人拿。但如果那人二十分鐘以內都不在家,也還是無法碰到室友。
方案二:朋友C小姐住在離家裡四站距離的Forest Hills,應該可以打電話找她求救去她家坐坐。但是人家明天也要上班,怎麼好意思把她拖到半夜?
方案三:這附近有什麼地方是安全又可以待到半夜的?麥當勞?Dunkin Donuts?但不知道這些地方開多晚。而且雖然我在這裡住很久了,但這裡有色人種特別多,實在不相信這附近的治安。何況我沒有帶書在身上,坐在那裡也不知道可以做什麼。開始想念起台灣的漫畫王….
方案四:去看電影?!坐在電影院裡總比在外面晃蕩安全吧。拿起iphone開始check在Forest Hills的電影院的電影時刻表(iphone真好用),一邊跟前同事簡訊抱怨被鎖在門外的蠢事….恩….Eagle Eye的電影trailer好像滿好看,而且男主角還是演Transformers的帥男Shia LaBeouf,看這部應該不錯。電影時間有兩場,一場在晚上九點半,一場在晚上十點四十五分,片長將近兩小時。這時候心裡快速盤算著:
方案四A:如果看晚上九點半的那場,看完後是十一點半,走出來後外面更沒有地方可以讓我晃蕩。
方案四B:如果看晚上十點四十五分的那場,看完後是凌晨十二點四十五分,剛好室友也回到家了。如果室友提早回來,我也可以不看完電影就回家。
遂決定去看十點四十五分的電影。
8:20 pm
一決定好要去看電影後,剩下的行程就好安排了。可以先在這個mall逛逛,逛到mall九點半關門後,去Forest Hills找間仍在營業的餐廳慢慢吃頓晚餐,然後再去看電影。心裡暗暗發誓我一定要好好享受這個晚上,否則會更沮喪。Forest Hills挺熱鬧的,應該可以找到晚上十點仍然在營業的餐廳吧?如果都關門的話,至少Boston Market或麥當勞什麼的仍然開著吧?看看手錶,八點二十分,這裡店這麼多逛個一個多小時應該沒有問題吧?如果能夠買到什麼戰利品更好。倒是腳上這雙高跟鞋走久了很痛苦….
9:30 pm
出發前往Forest Hills。嘻嘻,我不但真的逛到九點半打烊,還直接把剛剛買的戰利品–灰色平底長靴給穿在腳上,開始健步如飛。
10:00 pm
在Forest Hills找到一家以前來過的牛排館,問好十點半廚房才close後就坐下來,點了漢堡加薯條。想不到這家的漢堡及薯條竟然出乎意料的好吃….剛剛在Banana Republic試衣服時娘剛好打來,怕我一個人在外遊蕩太無聊,說好還要再打給我的,怎麼還沒打?那我寫email給她好了。果然坐在電腦前的娘一看到信就打來了(iphone真好用呀!)
10:45 pm
準時坐在Midway電影院裡。想不到這時看電影的人還真不少,不過這麼晚了一個女生單獨跑來看電影,又穿著短裙,不少年輕人往我這裡瞄了幾眼,心裡又小小不安了起來。不過這Eagle Eye還真是不賴,本來想要早點回家的,但這兩小時的電影還真是情節緊湊,我硬是把它看完了。
1:00 am(漫長的一天還沒結束)
滿足地離開電影院後,在地鐵裡好不容易等到地鐵,一進到車廂裡,就聽到廣播“This train only makes express stop. Next stop is Jackson Heights” 。換句話說這班地鐵即使經過我家的站也會過站不停(我家的站是local stop)。正急著要下車,車門就關上了,這下好了,我會過家裡的站不下,看樣子只能到Jackson Heights再坐反方向的地鐵回家了。到了Jackson Heights好不容易等到回家的地鐵,站裡居然又廣播”There is no local stops service. The trains are not making local stops….”。啊?!!!所有的地鐵都不停local stop,那MTA要我們這批住在local站上的人怎麼回家??I hate New York city subway!
1:15 am
爬出地鐵口,心裡盤算要怎麼回家。室友這時應該已經睡著了吧?還是不要麻煩他來接我了,揮手招了輛gypsy cab。路癡的我為了避免司機亂開,遂拿出救命法寶—iphone的GPS功能,馬上就發現雖然司機有繞路,但GPS上的藍色小圓點正往家的方向快速前進,心裡噓了一口氣….
1:30 am
Home. Sweet home. 終於結束我六個小時的瘋狂流浪記。在等室友來幫我開門的同時順便寫信給娘報告我已安全到家。
感想一:下次記得打份備用鑰匙放在C小姐家。
感想二:iphone真的很好用。
感想三:沒有中文輸入法寫文章好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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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待在家裡太悶了,拖了室友j一起去manhattan晃晃。
第一站:Burger Joint
Burger Joint被喻為是紐約的top burger store,喜愛漢堡的我當然非去嚐嚐不可。位於56th Street及Sixth Ave.交叉口,這家漢堡店躲在Le Parker Meridien飯店的lobby裡。沿著牆上的小小漢堡指標走進店裡,果然已經有很多人在排隊,應該都是在這附近上班的人吧。
這家店只賣兩種漢堡:cheeseburger及burger。裡面的topping可以選澤onions、pickles、lettuce、tomatoes、mayo、ketchup、mustard。我幫j要了全部(稱為the "Works"),而我因為不喜歡生洋蔥、不喜歡醃酸黃瓜,所以只要了lettuce及tomatoes(真是挑嘴呀)。這家漢堡店是採自助式的,去領了我們的漢堡後心裡就一沉:這漢堡居然是用白紙包的,而且重點是,怎麼這麼小呀,size大約跟麥當勞的cheeseburger差不多。把紙包裝打開來,心裡又更失望,除了長相不太好看以外,嗚嗚,怎麼漢堡麵包居然是溼的....j說他的漢堡由於有醃酸黃瓜搭配微辣的紅色洋蔥,味道不錯,不過我的吃起來就真的不怎麼樣了。兩個人點了兩個cheeseburger、兩杯汽水、一個薯條加起來共20.5元。
真懷念起波士頓的Mr. Bartley's的豪華burger。心裡暗暗發誓我一定要找到紐約好吃的漢堡店!
第二站:Time Warner Center
位於Columbus Circle的Time Warner Center最有名的應該就是依照Columbus Circle做出的圓弧狀建築外觀,及其glass windows吧。
Time Warner Center一樓的巨大女生雕像。
男生雕像(有沒發現有個地方特別閃亮?)
第三站:m&m's World
一走進位於48th Street及Broadway交叉口的m&m's World,我就開始手舞足蹈起來,因為裡面各式各樣m&m's的產品實在是太可愛了。這家公司真的太會做生意,連我都逛得很開心,什麼都想買,非常適合觀光客拜訪。
各式各樣表情的m&m's馬克杯。
每個m&m's都有自己的個性。
自由女神m&m's
除了m&m's馬克杯、浴巾、原子筆、冰箱磁鐵、運動衣外,當然還要有m&m's的主要產品--m&m's巧克力囉。二樓occupy三大面牆壁的m&m's巧克力機器,有peanut、dark chocolate及milk chocolate三種口味。還有各種市面上買不到的春天顏色的m&m's喔!拉住手把一拉,m&m's就嘩啦嘩啦地掉下來,好像在玩slot ma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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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feel really uncomfortable for creating the first enemy in my life. This is really not me. Even though I've been negotiating for my clients and threatening their opponents as my career (actually I don't really need to shoot any oral threats to the clients' opponents; all I need to do is to serve a complaint to them), I feel uneasy to deal with a conflicting situation for myself. I don't know how to face the enemy once negotiation has failed and conversation turned hostile. Do you just ignore the enemy and turn your head away once you run into your enemy on the street? The thing that I can't settle the most is that I don't know how to face myself for being evil and doing something irrational, while ignoring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in my life. Now I feel very silly and ashamed for trying to develop a strategy to make things even the whole night tonight. I just hope the work will come up soon and distract me from thinking about this m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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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時運不繼,很多鳥事接二連三發生,運氣不好到讓我不知所措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今天痛定思痛,深刻反省自己之後發現,很多事情會發生都是由於自己軟弱的個性所造成。
鳥事的開端應該由這份document review的工作開始說起。10月中,獵人頭公司Towerls一通電話打來告訴我他們看了我的resume之後,覺得我很符合目前這個document review的要求,要我4天後來上班。我想既然這份工作薪水很高,而且temporary的性質只要做三個月就會結束,就滿心歡喜地答應了,於是火速在紐約看了兩間房子之後決定了一間,並且從10月中開始租起。沒想到過了幾天Towerls說這個工作因為電腦要從中國運來的關係,得延後兩個星期開始,之後,一通email說要延到10月29日,後來又陸續延到11月5日,最後敲定11月28日正式開工,總共延了一個多月。
因為收到工作延宕的通知,我只好打給房東兼室友的k,說明想要延後搬進去的時間,結果兩人敲定從10月20號開始租,至少租3個月。
懊惱浪費了一個多月的房租錢,擔心這個工作遙遙無期地延宕下去會不會根本不會開始的心理壓力也就罷了,結果因為k發現我的工作遲遲沒開始又始終不在家,非常擔心我的房租會繳不出來,每次看到我就不斷重複說起『其實當初還有A、B、C想要跟我租房子,我當初會租給你只是因為我先答應妳了,我這個人最講究信用。』。
那天晚上我坐在客廳裡看我的電視,順便想增進室友間的情誼時,k冷不防又說起當初有很多人要跟他租房子,但他都沒有租給別人的事(心裡os:既然房子租給我了,為什麼要一直提起當初有很多房客的選擇?),並且開始如下對話:
k:『妳究竟要租多久啊?我覺得妳好像不太喜歡住這裡。』
我:『沒有不喜歡住在這裡啊,只是因為工作還沒開始所以到處玩啊。』(心裡os:我喜不喜歡住這裡干卿底事?這是我的私事,我只要房租按時交,我有沒有來住這個房子究竟跟你有什麼關係?心裡的不滿漸漸升高,但隱忍不發,繼續看我的電視)
k:『你要不要去念點書啊?』
我:『念什麼書?』(心裡os:你最好不要跟我說什麼不該說的話)
k:『不知道啊,你可以準備律師啊,我朋友現在也在準備律師考試......』(os:X的!不是告訴你我有律師執照嗎?究竟要看不起人還是怎樣?)
我:『我不是告訴你我有執照嗎?』
k:『我知道啊,但我們建築師都是要先工作才有執照....你是不是沒有認真找工作?』(不爽,不爽!)
k:『我12月28日到1月15日會出國不在家,妳究竟要住到什麼時候?』我問他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k說:『我怕妳在我出國期間就不住了,房租沒繳人就走了,妳懂嗎?』
我:『當初不是說我會至少租三個月嗎?』(何況我第一個月的租金及security deposit在搬入時都已經給了,第二個月房租的支票也已經寄出,總共加起來就是三個月的租金啊,究竟是要擔心什麼?)
k:『問題是當初妳不守信用反悔過一次啊(註:指從10月中延後到10月20日搬入),我怎麼會知道妳真的會租滿三個月?我又不認識妳。』(os:OOXX,當初說三個月就是三個月,為什麼每遇到我一次就要問我租到什麼時候,何況,如果不信任我,當初就不要租給我啊!!何況你老兄當初說好要我10月20日下午3點到5點之間搬入,結果你老兄還不是在我出發後跟我改時間到3點之前搬入,我答應了,並且在3點之前到之後,還給我上演空城計,如果我是不守信用,你也是半斤八兩)
k:『我出國期間可能會找人來幫我看房子。』
我:『喔。』
k:『妳知道,如果這房子是我租的我也不會這樣,問題是這房子是我買的,我擔心東西被偷啊!』
我:『喔。』(心裡os:你這人說話什麼意思?難道你在暗指我會偷你的東西嗎?)
k:『你知道我擔心什麼嗎?妳有我的鑰匙,我擔心東西被偷啊!』
我:『..........(氣得說不出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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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氣得輾轉難眠,第二天好不容易等到中午打給k說我要退租,終於把隱忍在心中的不滿一口氣地說出,尤其說到他認為我會偷他東西的部份,我說:『我可以理解我們不太認識所以你還不相信我,但是我想告訴你我的為人。平時你在家中即使房門是開的,我也不會偷瞄你房間,因為我認為你沒有邀請我,我就不應該這樣做。連那天你家裡請了一堆人來開party時把房間讓人參觀,我也都沒有進去。但是我可以理解你不認識我所以不知道我是這樣的人的事情。但是,如果你真的怕東西被偷,你應該會把貴重的東西放在你房間裡,並且鎖上吧?』
k:『是啊。』
我:『所以,你擔心被偷的東西,是指在客廳囉。可是我實在想不起來你客廳裡面的東西有什麼好被偷的,是DVD player嗎?還是電視??何況,你說怕東西被我偷是不公平的,你有我房間的鑰匙,我沒有你的房間的鑰匙啊!而且,如果你真的這麼不信任我,當初就不應該租給我啊!!!』
k:『我沒有說錯啊,我跟別人不同的只有我把心裡的想法直接講出來,一般人可能跟我想的一樣,只是沒有說出來而已,這很簡單的道理吧....』『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說東西被偷,不只是說你啊,還有可能是這個building外面的其他人跑進來偷東西啊,不過我已經保了竊盜險了....』
最後,k答應我要按比例退還我在12月20日之前提早搬出去的房租。不過,當然就在我跟現在的室友j講好12月1日要搬進去之後,k就反悔了,堅持我一定得住到12月20日,導致我在12月1日到12月20日中間必須兩邊付房租。(究竟是誰不講信用啊??)
當然如果我堅持要把房租要回來繼續跟他糾纏下去也是可以的,只是我實在不想拉下臉來把場面弄得很難看。最後我只好退一步請他登廣告找室友,如果找到人在這段期間租房子的話,就把房租還我。結果k一度拒絕我,說從發生這件事後,認為室友太難找,所以他不想登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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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究底,我反省我在這整件事處理的過程太過懦弱,總是想著算了,抱持著「如果跟他繼續爭就太難看了,不想把格調降低。萬一演變成狗咬貓的狀況,未免太不像話了」的心態。真的要追溯起這種偽善的心態,其實從我國中時就開始有這種跡象。我從不想樹立敵人,當時即使我有兩個不錯的朋友互相對立,我也總能跟兩邊都維持著不錯的關係,所以我人緣一直都不錯。我一直都認為這才是成熟的人格表現,出社會後,即使在工作場合有人又對我說了不三不四侮辱人的話,我也總是盡量讓表情維持不變,從沒有發生與同事拍桌子瞪眼臉紅脖子粗的場面。即使別人惹惱了我,我也總是隱忍不發,不想撕破臉說出傷人的話,現在想起,發現也許我跟那些會跟人對罵的人比起來,更顯得虛偽,因為即使我心裡不爽到極點,我也都盡量忍住。但這樣的態度也有行不通的時候,就是人家對我有誤會的時候,我沒有辦法坦率的直接表現出來我真正的想法,於是誤會就還是繼續存在,沒有辦法讓人家知道我心裡真正的想法。也許我一方面也是懶吧,懶得去跟人辯解,只有在我非說不可的時候我才開口。不想傷害別人,結果傷到自己。但這種個性會不會太台灣了?在這個注重個人主義的美國,我不爭取自己的權益,只會被人採在腳底下吧。仔細分析起我這樣做所帶給我的甜頭,我忽然realize,原來我總是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讓別人都覺得「我是好人」吧。(但是這年頭集滿好人卡究竟有什麼好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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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房事問題還沒有結束時,工作開始了,只不過在工作開始三天後,星期六12月1日忙著搬家所以沒有去上班,結果下午就接到通知說星期六及星期日都不用去上班了,因為document還沒有進來,至於星期一要不要上班,就得等到星期日晚上6點的confirmation email才知道。結果拖到星期日晚上9點多,才接到電話說星期一不用來上班了,至於星期二要不要上班,就得等到星期一的confirmation email(真是欺人太甚!這工作一開始說好從10月15日要開始的,結果拖到11月28日,害我浪費了房租錢,又遇到房子的鳥事就罷了,現在居然要我在家裡stand by?!)。結果,當然是收到星期二不用來上班的通知,至於星期三要不要上班,就得等到星期二的confirmation email(就說是鳥事嘛。)所以囉,人在運氣不好的時候,壞事就接二連三發生,連老天爺都救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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