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小貓的文章你平常在幹嘛,我也來說說對生活與工作的看法。

我念法律,唸書的時候一直以為作為一個法律人很屌,因為正義的化身/西裝筆挺在法庭上辯護/社會階級高/薪水高等等原因。我立志要做個financial/transactional lawyer,因為接觸的客戶都是大公司,接觸的案子都是幾百萬元幾億元的case,賺的錢比較多。且因為是專業領域,入門比較難,講行話時更可以顯出我的地位。

回台灣時進到律師事務所裡做非訟,也就是做所謂transactional的案子。譬如說哪家科技公司要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買/賣某機械原料需要簽約、在美國/香港上市、幫海外客戶設立公司,做公司併購/重組。聽起來感覺好像很厲害,但是說真的,我也只是幫那些有錢人大企業以「不違法」的手段幫他們達到他們要的目的,並沒有為這個社會實現多少正義或者帶給自己多大成就感,每次做完一個deal我總是不痛不癢,反而之前在美國的小事務所做訴訟時還有些意義,因為我接觸到的是一般individual,他們遇到的事情也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會遇到的,譬如說有人要離婚,有人租房子後跟房東鬧糾紛,或者賣盜版包包被抓(雖然這種case是我最不想接觸的)。

每天穿上西裝高跟鞋,提著公事包進出辦公大樓,腳步匆匆,如果哪天早點下班在晚上9點多回家還可以遇到鄰居,鄰居們都用理解的語氣說:「加班呀?」。如果晚上8、9點多回家的日子變多,媽媽都會擔心地問一句:「怎麼最近比較早回家?是不是發生什麼事?」好像只有加班才是正常的,如果早回家,代表不受老闆重視。跟朋友約吃晚飯,如果誰約晚上7點在餐廳見,朋友間還會暗中較勁,想著「這人工作真閒呀」!好像加班愈晚工作愈忙才能顯出自己的價值。如果有一陣子天天加班到半夜,週末也要進辦公室,就要記得隔天中午跟同事吃飯時要「不小心」講出這個事實,讓大家知道我的價值。只有與不同的事務所之間的其他法律人聊天時,若得知誰可以「正常」下班,我們才會「真正」羨慕他,認為他的工作真好。

但是人生的價值究竟在哪裡?究竟這樣的cycle要重複多久?我還是很迷惑。我想甩開「台灣這個社會」(註:指父母+親戚朋友)帶給我的價值觀,找出自己的價值觀及方向。我擔心30歲的我如果再不動,就永遠沒有動力也沒有勇氣尋找改變了。所以等到我確定我出國後不會餓死,且休息一陣子之後回台灣也不會餓死之後,我馬上訂了機票來到美國,一下飛機馬上殺去西岸玩。我就像被關在鳥籠裡很久的鳥突然被放出來一樣,覺得天地寬闊了起來,心情非常愉快,充分enjoy旅行,孰料這個社會給我的價值觀已經是根深蒂固,在那次旅行之後,我突然一下子心虛了起來,我沒有在上班,也沒有在學校讀書,沒有準備什麼考試,我真的能理直氣壯的「什麼也不做」嗎?大部分的朋友都期待我只是來美國休息一個月,休息完後就回台灣,回到原來的「軌道」上。但是如果我休息三個月、六個月以上呢?是不是真的就對不起誰呢?連我的室友看到我在家看電視也忍不住問我,「你要不要去念點書,譬如說,去考個律師?」

但所謂什麼也不做的日子也不是真的無所事事,在這段日子裡除了磨練我的開車技術,又迷上了做菜,每天從廚房裡端出來的東西變成我成就感來源之一,三杯雞、麻婆豆腐、螞蟻上樹、排骨湯、烤羊排、玉米濃湯、義大利麵、蛋糕....覺得這輩子從沒這麼厲害過。且一個人住在美國,要面對的大小瑣事特別多,一個人面對處理也是種成就感,而不像以前與爸媽同住時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可以了,回到家只要負責張嘴,當然也沒有什麼水電搬家等瑣事輪得到我處理。

但是當然很多問題不是一時之間可以理得清楚的,為了不讓自己在這段期間餓死,我很快地找到了一個工作,明天就要開始上班。我想,既然沒有什麼工作是錢多、事少、離家近、有成就感、同事老闆好相處的,於是我找到一個可以在最短的時間中賺最多錢的工作,就這樣,我把靈魂賣給devil。

於是我這段波西米亞式無所事事的日子終於要告了一個段落。希望在接下來的日子中,可以找到我想要的答案,或者,讓我更接近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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