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Facebook真是個恐怖東西,除了可以找到失散多年的朋友外,也會被不想被找到的人找到。今天打開信箱時收到凱文從Facebook寄來要加我為朋友的邀請信,嚇了我一跳,再仔細一看,有這種怪姓的,真的是凱文啊。不是很想加他,心裡很狐疑為什麼凱文要加我為朋友,並且強烈懷疑Facebook的功能到底是什麼的同時進到他的profile翻出他的照片來看,才發現真的是不得了。凱文把他從小到大的照片都放上去了。我沒有費心尋找小學畢業照裡哪一個才是凱文,但是凱文高中時期的照片就真的很驚人。高中時期的凱文要仔細看才可以發現跟現在的凱文是同一個人。除了臉蛋清秀、身材非常非常瘦以外,還非常時髦—-頭上居然戴了頂藝術家帽,有的時候還戴圓頂帽,身上穿的衣服也頗有品味,跟現在的凱文完完全全不同!真的讓我目瞪口呆,嘴都合不起來。原來人的身材可以變化地如此劇烈。我到底要不要加他為朋友呢?加入了又要幹嘛呢?

之二
根據這幾個月以來的經驗,我終于歸納出一個結論—-只要是在這裡長大的男人,不管年紀多大、有沒有女朋友、是不是還在辦離婚中、是不是對你有意思,都一定會flirting(其實女的也是)。最經典的大概就是Jose的"Are you going to miss me?"。馬克也很會:"You know I make your heart race",最意外的是看起來很geeky的湯馬克在跟我討論要幾點見面吃飯時居然也會:"Are you going to dress up? Cause then I will have something to look forward to"。其實我也可以理解flirting有時候的確可以增進情趣,按照馬克的說法:"It is fun!"。然而我只會對男朋友撒嬌(不過這不叫flirting呀),對不是我男朋友的人或者我沒有意思的人,我為什麼要flirt?於是不習慣flirting的我就被看作是不sensual或不sexual,簡單說就是沒有女人味。還有,為什麼動不動就把sex掛在嘴上呢?大部份的人都在第一次跟我出去吃飯時就提到他對性的態度(尤其是casual的態度),順便探我隱私(真的,除了Jose從來沒提過以外)。我真的不習慣呀!

之三
從上次被鎖在門外之後心情就一直很低落,不但做很多事情都不順,對很多事情沒有耐心,也容易跟人有口角。平常總是自己幫自己打氣,但也許是冬天來了,天天都覺得寂寞。但這裡的冬天長達七個月(案:只要是得穿毛衣的天氣就是冬天),得找個方法lift my spirit up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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